散文:玉米金黄
安杰
久在小城,忘了农事。
乡下老家堂弟忽然打来电话,小女儿满月,要我回去喝顿喜酒。一出小城,才惊觉绵延无尽的黄土地上,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林,宛如连绵不断的青纱帐,正绿得一往情深。在一排排笔直挺拔的秸秆上,顶着一朵朵褐色的花,仿佛伸向天空的旗帜;腰间抱着结了红色缨子的棒子,就像一个个丰腴的孩童;清风过处,手掌宽的长叶片哗哗作响,宛如重金属般的音乐,奏响一支支欢快愉悦的乐曲,昭示着又一个收获的季节。
此情此景,让人顿时心生欢喜。
在我老家的乡下,玉米就是玉米,从没有人会叫苞谷。想想实在有理:在阳光照耀下,籽粒饱满的棒子闪烁着澄净晶莹的光泽,的确就是一粒粒温软滋润的玉石;如果磨成面粉,黄澄澄一堆,就是细碎的玉屑。从棒子到面粉,玉米始终保留着玉的品质、玉的光彩、玉的神韵。磨好的面粉烙成饼子或者搭起笼屉蒸熟,切成手掌大小,就是外出干活时候带的干粮;搅成饭团,从瓦盆漏出,就像一尾尾淘气的小鱼儿,便是早饭或晚饭。在那些多灾多难的饥馑岁月,我就是沾了玉米的情分,才勉强得以生存。一到秋天,一串串的玉米棒子挂在场院的柱子上或者架在窑洞的门上、窗上,配上几串大红的辣椒,就是那时候乡间最动人的风景。我童年秋天的大部分时光,就是在串玉米棒子、剥玉米籽中度过的。直到现在,每当看到任何有关玉米的东西,都会令我激动得泪流满面,久久回不过神。
玉米是一种非常顽强的庄稼,就像人一样坚毅,随处都可以生存。一阵又一阵苍劲雄浑的西北风,把娇弱的麦子、荞麦吹倒一大片,而神威凛然的玉米伸直腰杆,站得顶天立地,在八月过后,向人们捧出一个沉甸甸的秋天。面对玉米,目露崇敬的老人便教导后辈小子,做人要像玉米一样,既要有骨气,又要对人有益,说得我们心悦诚服,暗暗地下一番决心。一辈又一辈庄稼人善良和正直的品质,就是骨子里承接了玉米的这种特质。
玉米棒子可食用,玉米秸秆做柴火,一年又一年滋养着清贫的乡下人。父母对没有结上棒子的空秸秆惋惜得直叹气,我们这些小孩子却大喜过望,鸟雀般跃过去,连根拔出,掐头去尾剥皮,一节一节地咀嚼,像城里人吃甘蔗,吮吸那点淡淡的略带甜味的汁水。这是在那饥荒的年月里,乡下孩子对幸福的最高向往。剥下来的那一层薄薄的很有韧性的皮,插在秸秆内瓤上,绕成圈子做成眼镜,玩战争游戏扮日本鬼子便有了道具。“打鬼子、保家国”,被玉米养大的孩子,个个是冲锋在前永不后退的好男儿。那平凡的玉米,跟战争与和平都有渊源了。
如今,傍晚闲暇无事上街散步,看到一个又一个的摊点,叫卖着:“来尝哦!刚出锅的热玉米!”吸引了满大街的人围拢过来,醇厚的熟玉米清香诱惑得人人都会买上一个热气腾腾的玉米棒子,放在嘴里大嚼,丝毫不顾绅士风度。每当这时候,女儿总会拍着小手吵闹,妻子也少不了买上几个。我接在手里的刹那,那种金黄的颜色,一下子刺得我内心隐隐的痛。而今这些在都市温床上长大的人,都把玉米当做难得一尝的珍馐佳肴,早已忘记了那个依赖玉米才得以生存的饥馑年代。当年贫瘠和困苦累积的重荷,今天的人们谁能想起呢?
随着生活越来越好,玉米早已不再是乡民们赖以果腹的粮食,基本上只作为一种单纯的经济作物在种植。一到秋天,,满地的玉米林躺倒,来往在乡间的客商,开着重卡车队大量收购,一车车运往厂里加工成淀粉。我的堂弟就是个做粮食生意的客商,大女儿六岁,今年又生了小女儿,两口子高兴得合不拢嘴,怎么也要办一顿喜酒款待一下亲朋好友。
满月酒喝罢,已是下午五点。我在炊烟袅袅升腾的村子里徜徉,村外田地到处都是碧绿的玉米,恍然让我回到少年时代的秋天,谷场上刚刚剥下的玉米一堆又一堆,放射着黄金般的光辉,把乡村照得纯净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