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师范生教师职业四大能力!(16)
l 领会特殊教育对学生发展的价值和意义,认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独特性、复杂性,具有人道主义精神、正确的价值观和残疾人观、特殊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认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的理念。
1.2.2【关爱学生】
l 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公正、平等、积极地对待每一名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保护学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l 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学习发展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学习自主性、独立性和选择性,关注个体差异,相信每名学生都有发展的潜力,为学生发展提供合适的教育,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
1.2.3【用心从教】
l 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在教育实践中能够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与班主任工作职责,积极钻研,富有爱心、责任心、恒心,工作细心、耐心。
1.2.4【自身修养】
l 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积极应变,比较合理地处理问题。
l 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审美能力。
l 仪表整洁,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符合教师礼仪要求和教育教学场景要求。
二、教学实践能力
2.1掌握专业知识
2.1.1【教育基础】
l 掌握特殊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够遵循特殊教育规律,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与普遍规律性,运用特殊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特殊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学科素养】
l 掌握拟任教学科知识体系,了解不同类型特殊教育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体系与思想方法,了解与所教学科或所服务类型相关的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行为干预等基本知识与方法,并能在教育实践中正确加以运用。掌握特殊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方法。
2.1.3【信息素养】
l 了解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掌握信息化教学设备、软件、平台及其他新技术的常用操作,了解其对特殊儿童学习和特殊教育教学的支持作用。具有安全、合法与负责任地使用信息与技术,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的意识。
2.1.4【知识整合】
l 了解学习科学相关知识,了解特殊教育的跨学科性质和相关服务领域,以及拟任教学科与其他学科和社会生活的联系,并能初步加以整合。掌握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必备的知识技能及相关政策。
2.2学会教学设计
2.2.1【熟悉课标】
l 熟悉拟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逻辑和体系结构,能够正确处理课标与教材的关系,具有依据课标进行教学的意识和习惯。
2.2.2【掌握技能】
l 具备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与普通话、国家通用盲文、国家通用手语等教学基本功,通过微格训练学习,系统掌握导入、讲解、提问、演示、板书、结束等课堂教学基本技能操作要领与应用策略。能够依据单元内容或主题进行整体设计,并实施教学。
2.2.3【分析学情】
l 能够初步运用合适的工具与方法,评估学生身心发展水平与特殊教育需要,能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学习经验和兴趣特点,分析教学内容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联系,预判学生学习的疑难处。
2.2.4【设计教案】
l 准确把握教学内容,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活动方案,能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认知特征确定恰当的学习目标和学习重点,设计学习活动,选择适当的学习资源和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和环节,科学设计评价内容与方式,形成教案与学案。
2.3实施课程教学
2.3.1【情境创设】
l 能够创设安全、平等、适宜、融合的教学情境,建立学习内容与生活经验之间的联系,激发学习兴趣,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2.3.2【教学组织】
l 基本掌握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的形式和策略,能够选择合适的教学策略进行集体、小组和个别化教学,科学准确地呈现和表达教学内容,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设置提问与讨论,引导学生主动有效参与学习活动,达成学习目标。
2.3.3【学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