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与人生
俗话说,月过十五光明少,人到中年万事休。用这句话来形容现在的我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桃李争春的年龄过去了,碧水绿叶的时光也过去了,远山的秋天和夕阳在向我缓缓地招手了。回眸走过的路,浅浅的脚印,寂廖的风景,清冷的衣袖,跨下的之马很瘦很瘦。许多东西弃我而去,我也弃许多东西而去。
行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弃了许多的东西,唯有缪斯之神我没有遗弃她。早先,我和她若即若离,或在日落黄昏,月上柳梢时,或在春江潮水,碧波荡云时。而现在,我是要把她紧紧揽在怀里了,让她伴我一起走过秋天,让她永远是我孤独的影子。谁都知道,这“缪斯”和“影子”,就是“”,就是我现在紧紧搂着的诗歌。
说到我这伴侣—诗歌,我最爱的还是李白这个“仙人”。我脸红地说一句,我似乎和这“仙人”有缘,那是在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各种书籍和报张杂志哪有像现在这么堆积如山,那时就是有钱也难以买到精神粮食,何况那时是精神和物质一并贫乏的年代。我曾记得,一天我在路边捡拾到一片撕碎了的旧报纸,巴掌大,应该是报纸的一个角。我拾起一看,上面写着:“人是英雄钱是胆,英雄无胆寸步难”!还有一句是:“有钱无子非为贵,有子无钱不算穷”!都是文章的题目。当然,这报纸不是新社会的,是旧社会的。这报纸不知为何到了路边,我没有多想。报纸上的观点值得审视。但我在这里的意思是说,那时候的书籍太少了,我竟将这破碎的沾满了泥浆旧报纸小心翼翼地捡起来,用手指擦去泥浆,一遍又一遍地看上面的字,最后竟将这张残破的旧报纸揣在衣兜里,放了好些天。所以那两句话至今尚记得。这时候,我是村(当时叫大队)上农产品加工厂的一名还是叫住“农民的工人”,因为那时的工人都是吃的国家供应粮,我没有吃国家供应粮,虽是工人,所以只能叫住“农民的工人”。加工厂的任务有两项:一是打米,二是做挂面。做挂面就要收废书,用来捆面。一天,我突然发现废书堆里有本异样的书,拾起一看,竟是李白的诗集,虽纸张已泛黄,但却十分完美,不缺胳膊不少腿。翻开书页,“诗仙”的《将进酒》进入我的眼帘: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我背诵的第一首唐诗就是这首诗。对“诗仙的诗集,我自然是爱不释手,卷而怀之并珍藏起来,直到现在。我做诗之萌芽怕是生于此书。我前面说的与“仙人”有缘也是说的这本书。而“缘”的意思不是说自己做诗有“仙人”神助或舔列“先人”之后,或“染”了“仙人”之风,当然不是。我是说,这本书不过撞击了我的心灵一下而已,这本书让我受孕了诗歌的种子。
从爱诗到读诗、背诵诗和学习创作诗,断断续续,有好些年了。若问成绩,实在叫人汗颜;若问诗名,肯定我自己知道,我是个“诗人”!我自己就不知道自己了,还盼谁知道呢?我自己当然要肯定自己呀。至于其他人知不知道我在写诗或是不是诗人什么的,我则是漫不经心的对待。现代社会尊钱为神,贵贱颠倒,诗人也就精神不起来了。不过,开始那时,我就没有做“诗人”的野心,直到现在还是。所以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干着。孔夫子说:行有余力,则以文学。这话很有道理,用在我身上正合适。实际上,我是闲时写几句,有兴趣时写几句,一年半载不写的时候“大大的有”!好在我没有把诗歌当作一业,亦不能当饭吃,自古诗歌都不能卖钱啦!李白有诗云:“吟诗作赋北窗里,万言不值一杯水”,被誉为“诗圣”的杜甫,在“艰难苦恨繁霜鬓”中永别了他的诗歌。不,是诗歌永别了杜甫。所以,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不能让诗歌把自己的魂和魄都拽了去。
“对就当歌,几何?比如朝露,去日苦多。”曹孟德这话很对。光阴易老,韶华已逝。现在做诗,立德立言是不敢想的,聊以自慰,,消遣,解愁,混世,苟延而已。不过,我对人类,对社会的关怀尚存,如果诗心跳跃起来,便尽量让它跳得强健一些,尽量让颂扬真善美的气息多呼出一些,把假丑恶的东西诅咒一些。我不太在意别人喜不喜欢我的诗歌,像老农耕田那样默默地劳动着;也不去赶这样“派”,那样“主义”。“派”应该是自己的,自己的也才叫“主义”。早已停止向杂志报刊的投稿。现在那些占山为王的大报大刊,发表的诗,人们都认为大多是孬诗或不是诗,也许诗歌编辑们看花了眼,把孬诗当成了好诗,把好诗当成了孬诗。不过现在也好,有了电脑这家伙,它不认张三李四王麻子,也不认好诗孬诗,只要你寄,一两三秒钟后便给你把诗登出来了。有时,还有人附和,有人喝彩,有人指点,有人批评,还可以迅速对话讨论。这样,你的欲望就达到了,你就快感了。让“诗儿”在网络上跑跑跳跳,来来往往,真是不亦乐乎!难怪马识途老先生那样高龄了还像一个“童子军”那样玩着电脑。哦,诗,如果是我的第一个情人,那么,电脑就是第二个情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