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这一思想在党的领导、方向道路、根本立场、基本原则、时代使命、目标路径、工作格局、重点任务、涉外法治、队伍建设10个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重要论断。
2021年11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出版发行。司法部供图
在党的领导方面提出并系统论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等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
这方面的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和重要论断体现在:
一是提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明确将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
二是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定海神针”。
三是提出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四是提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辩证阐明“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党和法、政治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重大关系提供了理论明灯。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新时代十年我们党针对法治领域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对法治建设作出专章部署,全面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牢牢确立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决把党的领导这个最根本保证坚持好、这个最大优势发挥好。
更多内容详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署名文章《》
(策划:蔡春玲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