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卖菜都被嫌弃!就业歧视在中国是否有法律规范?(2)
2020-11-03 18:00:栏目:文学
在部分网友看来,,这项规定对于周围以卖菜为生的中老年人来说,无异于断人后路。因为一般需要到市场卖菜的中老年人可没有退休金可以领,难道他们就没有劳动的权利了吗?50岁以后的人只能“吉祥三保”——保姆、保洁、保安,以及一些低端服务业了吗?我国职业市场中的歧视现象,是否有法可依?另外,除了年龄歧视、颜值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等现象,一直就没有消失过。
那么,就业歧视现象,在中国是否有法律规范?员工签署的“自愿承诺”(通常是违背个人意志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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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有的网友所说:难道年轻人卖的蔬菜,就比中老年人卖的蔬菜好吃吗?因此,个别企业此时自以为是的“品牌升级”之路,不仅没能满足用户需求,还陷入了舆论漩涡。
而类似现象,并不鲜见。比如,有时看一个小区档次,看看保安就一目了然,高档小区一水儿的小伙子、大高个儿,而普通小区通常都是雇佣老年人。曾几何时,年龄、颜值、身高等已经是一些产品和服务很重要的卖点了,是品牌升级、服务升级的重要部分。然而,这真是用户需要的吗?是不是舍本逐末了?有的HR甚至明确表示:我招人就是要招年轻的、好看的,颜值就是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