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立足基层,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
图为2023年10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中华路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在综治中心搭建沟通平台,成功化解一起居民欠缴物业费纠纷,赢得当事人的赞许和满意。 中央政法委供图
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基层党组织是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要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影响力。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充实基层政法力量
基层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专业力量。要推动政法各单位进一步把基层基础工作置于优先发展地位,将关口前置、防线下移,更好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结合实际优化警力布局,通过多种方式充实基层政法单位人员,推动政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向社区前置、向矛盾纠纷产生链条的前端延伸,在诉源治理和矛盾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中更好发挥专业优势。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基层政法力量制度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好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充实基层一线特别是乡镇(街道)平安、法治力量。
规范基层平台建设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根据各地实际,着眼“发展”问题,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务,力争做到“最多跑一次”;着眼“安全”问题,建立综治中心等实体平台,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管理等功能,力争做到“最多跑一地”。结合各层级不同情况,明确综治中心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总体上,省、市两级平台强化统筹协调功能,县、乡镇(街道)两级平台因地制宜、做实“一站式”化解功能,村(社区)强化“第一道防线”功能。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强化资源力量聚合,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与综治中心有机整合,做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方便群众。加强和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综治中心的管理和指导,落实综治中心建设标准,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
推广基层鲜活经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离不开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辛劳付出、无私奉献。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举措,促进形成百花齐放、满园春色的生动局面。系统总结各地区各领域的成功经验做法,定期评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落实维护稳定责任,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必须压实各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排查预警,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及时妥善办理。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动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平台,发挥好群团组织、相关社会组织优势和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践。必须深化科技支撑,推动建设全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打通数据资源,完善数据链条,创新数据应用,用科技力量助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要通过不懈努力,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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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盛玮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