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5)
27.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农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50%。探索建立“乡风文明联系点”,培育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开展农村移风易俗行动,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推进家风家训乡贤文化馆建设,引导群众立好家训、树好家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村诚信建设。鼓励支持创作乡村题材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开展农民丰收节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28.提高平安乡村建设水平。深化乡村平安创建,到2022年全省90%以上的村居实现“四无”创建目标。深化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以及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发生的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类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向乡村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巡逻机制,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2019年实现全省较大行政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2022年城乡一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基本建成。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以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工作融合、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覆盖城乡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完善依法有序信访机制和事要解决机制,持续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确保农村信访案件稳步下降。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打造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八、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打造共建共享殷实乡村
29.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保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持续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鼓励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进行就业技能培训。组织“春风行动”“海西招聘行动”等专项招聘会,帮助农民工对接岗位。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支持乡村创新创业,落实好减税降税政策,加快解决用地、信贷等困难,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结合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继续实施福建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30.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推进“百乡千村”路网提升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全面落实“路长制”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建设农村智能配电网,完善农村电网结构,逐步提高农村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质量,推进提速降费。加快莆田等地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4%。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各地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31.增强乡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配备,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帮扶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推进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和乡村校长助力“两项工程”,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本土化”定向培养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推进一体化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落实乡镇卫生人员补助政策,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继续推进定向培养医学生项目和乡村医生规范培训项目,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创新基层站所运行机制,稳定基层公共服务队伍,改造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标准化服务。
32.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机制,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继续深化农村养老服务工程,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加快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推行社会化、连锁化运营。加强农村幸福院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引导多元化投入,鼓励互助式服务。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切实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开展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试点,建立农村留守、空巢、失独老年人探访制度。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九、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33.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推进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和村“两委”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提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能力和素质。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全省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